关于缙云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财政局
(2024年12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缙云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事由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
(一)2024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4〕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再次下达2024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4〕7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及额度调整的批复》(浙财债〔2024〕16号)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2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5亿元、专项债务22.4亿元)。加上以前年度核定的债务限额120.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5.02亿元、专项债务65.1亿元),2024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47.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为59.52亿元、专项债务为87.5亿元)。2024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合计为146.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9.22亿元,专项债务87.5亿元,低于省核定的债务限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以省财政厅核定我县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7.02亿元,作为我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二)2024年我县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安排情况
我县2024年新增债券26.9亿元(一般债券新增4.5亿元、专项债券新增22.4亿元),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方向,2024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我县严格按照新增债券使用要求,一般债券4.5亿元用于缙云县丽缙园小学(暂名)项目、缙云县轩辕学校项目、S209奉化至庆元公路缙云县早宅至洋山段改建工程、缙云县2024年县城路网改造工程等项目。专项债券22.4亿元用于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缙云县体育设施补短板工程等项目。(具体明细见附件1)
三、预算调整方案
综合今年财政收支形势总体趋紧,涉土收入减少导致调入资金减少、民生支出需求加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需增加等因素,对2024年预算进行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
年初收入预算总计983081万元,现调整为986423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3342万元。其中: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3944万元,现调整为260100万元,调减13844万元(其中年初税收收入204900万元,现调整为195000万元,调减9900万元;年初非税收入69044万元,现调整为65100万元,调减3944万元);年初转移性收入709137万元,现调整为726323万元,调增17186万元,主要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200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增加23393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增加30000万元,调入资金调减56207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2)
2.支出预算调整
年初支出预算总计983081万元,现调整为986423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3342万元。其中: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8083万元,现调整为885425万元,调增27342万元,主要是一般债券增加、上级转移支付增加、项目追加、年中压减;年初转移性支出112998万元,现调整为100998万元,调减12000万元,主要是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减少。(具体明细见附件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
年初收入预算总计716361万元,现调整为746662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30301万元。其中:年初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35433万元,现调整为472684万元,调减62749万元,主要是涉土收入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减少,特许经营权盘活减少;年初转移性收入180928万元,现调整为273978万元,调增93050万元,主要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和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具体明细见附件4)
2.支出预算调整
年初支出预算总计716361万元,现调整为746662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30301万元。其中:年初政府性基金支出435165万元,现调整为521458万元,调增86293万元,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加,专项债券支付增加;年初转移性支出281196万元,现调整为225204万元,调减55992万元,主要是调出资金减少。(具体明细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