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生态环境,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落实,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用工促进就业稳定的十五条意见》(丽政发〔2019〕18 号)文件,我局研究制定了《丽水市本级支持企业用工促进就业稳定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印发《丽水市本级支持企业用工促进就业稳定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cebx